公司各科室、分公司:
為切實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,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,推動固定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,明確資產管理責任,避免國有資產流失。根據住建委建辦發[2015]169號《關于開展固定資產清查登記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的要求,經研究決定,從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5月20日,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一次集中清查登記,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組織領導
為保證固定資產清查登記工作的順利進行,決定成立固定資產清查登記工作領導小組,負責固定資產的清查,研究固定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。
組 長:沈軍
副組長:劉芳、項曉紅、許家福
成 員:蘇傳云、劉鳳靜、江蘭玉、蘇曉紅、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分公司經理
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辦公室,具體負責固定資產清查登記工作。
二、清查內容和范圍
(一)清查內容:本次固定資產清查將通過對實物資產進行摸底登記,并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,明確管理職責。
(二)清查范圍:本次清查是對各部門固定資產的全面清查,范圍包括土地、房屋及建筑物、交通工具、電子設備、專用設備、機具設備、儀器儀表及量具、文藝體育設備、辦公桌椅、文件柜、沙發、茶幾、計算機、筆記本電腦、攝像機、照相機、復印機、傳真機、電視機、電話機以及單價在500元以上、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電子產品類設備等。
三、各股權子公司遵照執行。
附:1、固定資產分類說明
2、固定資產清查登記表
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日